為進一步加強本集團系統法律中介機構管理,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投資集團)將組建集團系統法律中介機構庫(以下簡稱機構庫),現就征集入庫律師事務所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24日
二、申報方式
有意愿加入機構庫的律師事務所可通過自薦方式進行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入庫律師事務所應為正常存續的律師事務所,取得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并通過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的年檢;
(二)具有與業務需求相適應的規模、實力和良好聲譽;
(三)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未受過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業協會處分;
(四)從業人員具備較高的執業能力、良好的職業操守以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五)熟悉國資監管、國企改革相關法律法規。
四、申報內容
符合條件并有意愿加入機構庫的律師事務所,請填寫《法律中介機構入庫申請表》(格式見附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按A4紙規格打印裝訂,加蓋公章后于申報時間截止前將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同時提交至福建投資集團法律事務部。
五、其他
(一)律師事務所須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無論是否確定為入庫的律師事務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
(二)福建投資集團將根據申請方提交的材料、本集團系統業務及法律服務需求等情況確定入庫的律師事務所,并在確定后通知入庫的律師事務所。
(三)福建投資集團對本次活動及相關文件資料擁有最終解釋權,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福建投資集團法律事務部聯系。
聯系人:黃真珍 林嘉玲
聯系電話:0591-87810405;0591-87541884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97號福建投資集團法律事務部
附件:《法律中介機構入庫申請表》(格式)
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11月25日